超范围执业

急救不敢救?医生超范围执业,有这4种例外情况

前几天小管家发布了文章:超范围执业被罚2万!诊所、医生如何避免违规?

文章发出后,有不少老师表示很疑惑:医生不能超范围执业的话,碰到突发病人需要救治,该怎么办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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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大家不用担心,超范围执业有4种例外情形,其中就包括了紧急医疗救护。

今天,小管家就把这4种例外情形给一并说清楚。



01

紧急医疗救护

不属于超范围执业



医生超范围执业包括两种情况。

● “超执业范围”执业:比如注册在内科的医师,看妇产科疾病

● “超执业地点”执业:比如在家里给患者做针灸

在正常开展诊疗活动时,确实是不允许医生超范围执业,但法律法规也鼓励医生“做好人、行好事”——

医师注册后,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,不属于超范围执业。所谓“紧急”,即救助是需要第一时间去实施的,否则将难以弥补。


超市购物的老人,突然晕厥倒地、心脏骤停

乘坐飞机的孕妇,突然有生产迹象

车祸现场有乘客受伤,流血不止,但救护车还未到场


也就是说,紧急救治下的诊疗行为,不受执业范围和执业地点限制。



02

紧急救治免责



话虽如此,但真要跨执业范围开展救治,尤其是在紧急情况下,很难像专科医生一样专业,难免有所疏漏。

像心肺复苏,老年人骨骼条件欠佳,胸部按压很容易导致肋骨骨折……

万一不小心给患者造成损害,怎么办?即使没额外损害,患者反咬一口索赔怎么办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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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担心,有民法典和医师法撑腰: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,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,不承担民事责任

公共场所现场急救不是医务人员的职责,医务人员发挥自身专业技术能力,自愿参加公共场所急救服务的,属于挺身而出、奋勇救人的见义勇为行为。

小管家放个真实案例,给每一个心存善良、胸怀仁心的医生朋友吃吃定心丸,该出手时就出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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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里也要提个醒,即使是紧急情况下的自愿施救,大家也要注意避免出现重大诊疗失误,更不可主观故意“使坏”,否则依旧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。



03

这3种情况

也不属于超范围执业



除了紧急医疗救护,还有3种情况,也不属于超范围执业。

1.  临床医师依据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》和《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》等,进行临床转科的

2. 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,经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、会诊、进修、学术交流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

3. 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


举两个例子,大家感受一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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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疫情期,非呼吸专业医师诊治新冠患者


像新冠疫情期间,上到三甲综合医院,下到基层诊所,不管是什么专业,无一不在做新冠诊治。彼时不少医生开玩笑“轮转已经不分科了,每个科都是呼吸科,去哪都一样”。

像这样在政府部门的安排下,参与卫生应急处置与医疗救治,均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,不属于超范围执业。


淄博中医一条街


去年夏天淄博烧烤火热,淄博政府组织了义诊,中医都出来“摆摊”,游客朋友能体验按摩刮痧、穴位贴敷等中医诊疗方法。

这种就属于”参加特殊医疗活动",医生不需要变更执业地点,自然也不属于超范围执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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