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部门专项治理已启动,中医诊所这5类问题别等被查再改
2026年5月15日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中央网信办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医保局、国家疾控局、国家药监局,启动为期1年的中医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。
本轮治理涉及违法违规执业、虚假宣传、医保基金使用、中医医疗机构监督和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。结合公开治理方向和一线检查反馈,中医诊所可以先检查以下5类问题。我们也整理了一份《中医诊所专项治理自查清单》,文末可以查看领取方式。
1. 机构范围和人员资质
中医诊所开展诊疗活动,要以备案或许可内容为准。
机构名称、地址、主要负责人、诊疗科目、技术等实际设置,要与备案证或执业许可证记载内容一致。相关事项发生变化后,应及时办理相应手续。
人员方面,要核对医师资格、执业注册、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。中医专长医师开展诊疗,还要符合核准的专长范围。理疗师证、按摩师证以及各类培训证书,不能代替法定医师资格和执业注册。
自查时,可以结合人员证书、注册信息、排班、病历和处方签名,确认实际接诊、辨证、开方和技术操作由符合条件的人员完成。
2. 病历与处方文书
中医病历要写清本次诊疗的中医依据。
《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要求,门诊初诊记录应包括主诉、现病史、既往史、中医四诊情况、必要的检查结果、诊断、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内容。
中医诊断包括疾病诊断和证候诊断。四诊信息要能够支持辨证,并记录相应治法和治疗意见。复诊病历还要体现症状、四诊和证候变化,以及本次治疗方案的调整。
处方应由具备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。中药处方、外治项目与病历中的诊断、辨证和治疗意见应保持一致。针灸、推拿、拔罐、艾灸、贴敷等项目,还要按要求保留治疗意见或医嘱和执行记录。
3. 医疗质量、感染防控和医疗废物
医疗质量管理要覆盖诊疗安全、药品器械、清洁消毒、感染防控和医疗废物处理等日常环节。这一点,中医诊所往往容易忽略。
药品、医疗器械和耗材应来源合法、处于有效期内;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能重复使用;针灸、拔罐、艾灸等项目要按实际情况执行无菌操作、清洁消毒和异常处置要求。
废弃针灸针属于损伤性废物,应放入专用利器盒。被血液、体液污染的棉签、敷料等非锐器废物,按感染性废物管理。医疗废物要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,使用符合要求的包装物和容器,并做好暂存、转运和交接登记。
诊所还要明确医疗质量、感染防控和医疗废物管理的责任人员,保留制度、培训、自查和日常执行记录。
4. 医疗广告和网络宣传
公众号、朋友圈、短视频、直播、团购页面、搜索推广和店内展板等渠道,都应纳入发布前审核。
审核时,可以先区分机构基本信息、健康科普和医疗广告。机构名称、地址、诊疗科目、接诊时间等基本信息要与备案或许可内容一致;健康科普不能变相推荐本机构服务或承诺疗效;属于医疗广告的内容,应在发布前申请审查,并按核准样件发布。
“包治”“根治”“一次见效”“保证有效”等疗效保证不能使用。治愈率、有效率,虚构患者案例,利用患者、医生或医疗机构形象作推荐证明,也是医疗广告重点监管内容。
诊所自有账号、医生个人账号和直播间发布的内容,都需要按照实际内容判断,不能直接按普通科普处理。
5. 医保基金使用
这一类只适用于医保定点中医诊所。
医保结算要以患者真实就诊和实际发生的医药服务为基础。患者身份、病历、处方、治疗执行、收费项目和结算数据应真实、完整。
串换药品、耗材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,虚构诊疗、冒名结算、伪造病历处方等行为,都属于明确禁止的医保违规行为。中医治疗项目还要按本地价格政策、支付范围、限定条件和定点协议执行。
2026年4月1日起施行的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进一步明确,医保监管可以采取日常审核、智能审核、抽查审核和核查检查等方式。电子资料、视频监控和历史数据,也可能进入监督检查范围。
中医诊所可以先做一次内部自查
这次专项治理由10个部门共同参与,检查范围覆盖机构、人员、诊疗文书、医疗质量、网络宣传和医保基金使用。中医诊所可以按照以上5类内容逐项自查,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并保留记录。
我们整理了一份《中医诊所专项治理自查清单》,共60项,包含合格判断标准、建议留存材料和整改记录栏,可供中医诊所开展内部自查时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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