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追溯码统一要求:诊所必做的5件事
9月1日,国家药监局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的公告》(2026年第85号),要求全品种赋码、应赋尽赋,全链条扫码、见码必扫,追溯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检查。
覆盖范围是除原料药、医用氧和医疗机构制剂以外的所有药品,中药饮片另行规定。
以前不少诊所把追溯码当成药店的事,或者当成医保的事。这次管的是药品来源和流向,开没开医保都要执行。
检查时,除了看有没有扫码,还会调码上放心的验证率。上游出库验证率、本企业出库自验证率,都是能直接导出数据的。
01 入库:扫出来的数量,要和上游出库对得上
验收时,除了品名、数量、批号、效期,还要把追溯码全部采集,并和上游企业的出库记录核对。
判断标准很直接:码上放心平台上游企业出库验证率100%
要求入库扫码量,等于上游出库码量。
少扫、漏扫,账面上数量可能对上了,但流向断了。真出现回流药或者来源异常,诊所说不清这批药是从哪来的。
02 发药:发几盒扫几盒,退药也要扫
入库扫码,是确认药从哪来;发药扫码,是记录药去了哪。
监管指标:码上放心平台本企业出库自验证率100%

其实就是要求,实发数量要和实际采集的追溯码一致。退药、换药之后把药放回货架,也要在系统里做对应的追溯处理,不能只把库存数字改回来。
只入库扫、发药不扫,链条到诊所就断了。
03 小票:必须提供追溯码查询方式
销售小票上要能显示追溯码,或者提供其他方便的查询方式。
这一步看着是给患者的,其实也是给自己的。患者拿着小票能查到这盒药的来源,诊所就少了一层"这药是不是从你这买的"的说不清。
04 异常预警:停止入库和销售
码上放心出现异常预警时,相关药品要立即停止入库和销售,核实处理。处理情况和措施要由质量负责人审核签字,并按要求保存记录。
这一步最容易犯的错,是先把药卖了、回头再查。异常药品一旦流转出去,再想追回来就难了。
预警没处理、处理记录没签字,检查时同样是问题。
05 已售出的药:验收时发现,直接拒收
入库验收时,如果追溯码显示这盒药已经在别的诊所或药店售出,应当拒收。
包装看着没问题,也不能收。这可能涉及追溯码重复使用、药品回流或者来源异常,收进来就是把风险留在自己货架上。
三个最容易耽误事的想法
一是我不用医保,追溯码跟我没关系。这次公告针对所有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,跟医保结算无关。
二是入库扫一次就够了。入库、发药、退药是三条线,各有各的码要采。
三是入驻了码上放心,就会自动上传。入驻只是完成账号注册,系统没对接,还得手工传。
现在就能对一遍的4个问题
最近一批入库,扫码量和上游出库量对得上吗?
昨天发出去的药,追溯码都采集上传了吗?
销售小票上,患者查得到追溯码吗?
异常预警出现过没有,处理记录和签字还在吗?
系统能帮上什么忙
ABC诊所管家已经对接码上放心,入库、零售、发药、退药全环节采集追溯码,入库支持上游发货单一键入库,无需人工采集。所有追溯码信息可以自动上传到码上放心平台和医保平台,销售小票也能打印追溯码信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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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依据国家药监局2026年第85号公告及公开资料整理,具体执行时间和检查要求以所在地药监部门口径为准。


